投身是直接的奉獻
奉獻是另一種投身
香港天主教教友傳信會是一個派遣教友傳教士到海外服務的教友組織。本會於1988年成立,至今已有十六位教友回應基督的召叫到非洲及亞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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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牟利機構 · 義工 · 傳教士

剛到南蘇丹通治鎮服務時,看見很多非牟利機構做救援工作,卻沒投放資源做長期發展。住下後,才明白當地種族衝突嚴重,居民常要走難逃命,不穩定因素影響回報,難怪非牟利機構選擇更值得投資的地區推行發展項目,在通治鎮只集中救濟。

修女說,派糧、救災、人道救緩等工作雖然重要,但無法長遠幫助貧民,甚至做成過分依賴而慢慢失去工作能力。在天主眼裡,所有人都是祂的孩子,沒有人不值得投資,沒有人不值得教育。感謝母佑會願意不計算回報,在通治鎮辦學,育人為本,灌輸正確價值觀,鼓勵以愛待人,做誠實基督徒,為自己的生命負責,才能贏得尊重,活得尊嚴。修女更致力教授婦女務農、縫紉、烘培等,又辦掃盲班和合作社,助她們自力更生,為孩子未雨綢繆。

記得在加爾各答服務的日子,也常有義工質疑修會事工的成本效益。聖德蘭修女曾回應說,修會不是非牟利機構,修女也不是義工,而是修道人傳教士,她們的使命,不是以最高效的方法,服務最多的人,而是以最謙卑的心,服侍貧窮中的最貧窮,讓每一個被接觸的人,感受到耶穌的大愛。

我想,這大概就是傳教士,跟義工、和非牟利機構的分別。雖然以義工身份,或加入非牟利機構,也可以服侍貧苦者,但為我來說,跟傳教士有心態上和本質上的不同。 義工是義務性質,以愛心服務貧苦者,按自己的時間或能力参與,相對有彈性,自主性較強。非牟利機構是慈善性質,但始終是機構,管理往往要計算投資回報和成本效益,客觀做決定。 傳教士雖然也是義務性質,做慈善和人道工作,但所依賴的,不單是一份愛服務的心,更背負著一份使命,一份對天主的承諾,必需以生命來回應的召叫。

成為傳教士,不是一個想做就做的率性決定,也不是效益主導的理性分析,而是經過退修祈禱,在聖神的光照下,仔細探索和辨別召叫後,聽命回應的決定。作為傳教士,最重要不是靠個人能力、或專業、或經驗去福傳,而是懷著耶穌的愛,臨在於當地生活,與耶穌的最小兄弟同行。回看過去9年的傳信路,天主往往派我做一些不是自己所長,不合自己性情的事,但每次當我感到無力,知道不能再靠自己,只能謙卑交託天主時,看似不可能的事,就會奇蹟地發生,大大見證耶穌愛的臨在。因為耶穌說,「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 (瑪25:31-46)

(刊於公教報2021.01.29)

(修訂於 02-02-2021)